乌克兰政府将与IMF讨论出口信贷机构工作模式

    乌克兰国际文传电讯社8月29日援引乌政府网站消息,乌总理格罗伊斯曼在政府特别会议上表示,出口信贷代理机构(公司)的工作模式是乌克兰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讨论的对象。专门关注的是代理公司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财政风险管理和信贷公司本身的组建设置。政府新闻处引述总理的话:“现有法律,我们应该遵守。我们也不排除修订立法,改善这个代理机构的工作条件。”

  政府新闻公报指出,出口信贷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资金来源、公司的运作模式、其中包括与国有银行的合作模式如何确立,这都是问题。初始注册资本要靠国家预算,应列入2018年预算草案。接下来可能就是关于国际技术援助方案问题。早先,经济发展和贸易部计划从预算中拨付3.45亿格里夫纳用于组建出口信贷公司。

  此前报道,乌克兰总统波罗申科于2016年12月28日签发的“关于通过保险、担保和低息出口信贷确保乌克兰生产者扩大出口规模的法律”规定在乌克兰组建出口信贷代理机构。

  根据该法律,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扶持乌克兰劳务和服务出口以及一系列制造业产品出口。代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保险、再保险和担保来保护乌克兰出口商,使之避免不支付的风险以及与执行对外经济合同相关的风险。该法律规定,出口信贷代理机构以公共股份公司形式组建。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作为创建人兼股东拥有不少于51%的股份。然而,有关出口信贷机构资金的条款并没有出现在2017年国家预算法内。国家银行反对成立出口信贷公司,理由是缺乏邻国类似机构的积极工作经验、国内已有乌克兰进出口银行。

  乌克兰经济发展贸易部副部长兼贸易代表米克尔斯卡娅曾指出,成立一家正规的出口信贷公司的主要问题是国家缺乏资金以及必须遵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缩减国家预算支出的要求。鉴此,她曾设想,代理机构在最初阶段先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和再保险,以后可以逐渐成为出口信贷公司。组建正规的出口信贷公司可能要待宏观经济稳定以及乌克兰与国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项目实现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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